关于注销锦润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2#楼)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公告
南阳锦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在我局办理锦润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2#楼)建设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411300202308180201。因项目建设单位南阳锦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施工单位南阳市油田天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协商解除施工合同,并于2025年9月2日向我局申请注销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我局按程序对该申请进行审查,现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款:“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规定,同意注销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上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不再具有法律效力。凡与以上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