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带队值班《行风热线》,详细介绍高新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又是一年毕业季,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近年来,高新区持续有效解决高校毕业生在求职、创业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高校毕业生的政策获得感和服务满意度。
创业培训补贴
普通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可以参加创业意识培训、创办(改善)企业培训、创业实训、网络(电商)创业培训各一次,并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培训补贴采取“先垫后补”“信用支付”等方式发放,补贴标准为:创业意识培训200元/人;创办(改善)企业培训1000元/人;创业实训300元/人;网络(电商)创业培训1500元/人。
创业开业补贴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学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每人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5000元。
创业运营补贴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实体,入驻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孵化基地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
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
大中专学生(含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以及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可以创业实体申报大众创业扶持项目。对被评选为省级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的,省财政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对被评选为市、县级优秀项目的,项目补助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确定,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以按照个人不超过20万元、小微企业不超过300万元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以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税费减免
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照每户每年14400元的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