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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阳豫资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等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6 16:59 信息来源:


关于南阳豫资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等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决定》(住建部令第54号)、《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在南阳市中心城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的通知》(宛政文〔2022〕26号)的相关要求,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对2家申请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材料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7月16日至20247月22日)。

社保缴纳信息在公示期内核查,以实际核实结果为准。

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反映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查。对于企业弄虚作假的,依照相关规定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举报电话:0377-62378096

 

南阳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局

                         2024年716日


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及等级

审查意见

备注

1

南阳高新区高农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

同意

首次申请

2

南阳豫资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资质二级

同意

首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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