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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强制拟拆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16:05 信息来源:

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行政强制拟拆除公告

综执(高新)强拆公字〔2024〕第5号

位于中关村南阳科技产业园王庄村姚庄组龙腾物流园内二层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面积423.12平方米。经本机关调查,该处建筑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属于违法建筑。

因该处违法建筑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本机关于2023年12月15日在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南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网站、《南阳日报》以及建筑物现场发布《关于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要求该处建筑物的违法行为人前往本机关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处理的,本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理。

《关于无主违法建筑的公告》公告期届满,截至目前经调查,仍无法确定该处建筑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本机关认为,该处建筑物为违法建筑,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拆除该处无主违法建筑的决定。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公告如下:

1.持合法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机关陈述、申辩,接受调查。

2.无合法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请于2024年5月30日前自行拆除该违法建筑。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逾期若无单位或者个人未到本机关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本机关进行口头陈述、申辩也未自行拆除的,该处建筑将被视为无主违法建筑,本机关将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七十五条等规定予以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南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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