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4年南阳高新区“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9 17:07 信息来源:

关于印发《2024年南阳高新区“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4年南阳高新区“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4月15日


2024年南阳高新区“一业同查”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持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河南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豫政办〔2023〕54号)、《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河南省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豫双随机办〔2023〕4号)有关要求,探索推进同一行业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新模式,持续推进营商环境改革,结合南阳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全面试点推行“一业同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模式(以下简称“一业同查”),强化监管责任,凝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着力破解监管盲区、多头监管、随意监管等难题,为推进营商环境改革、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 、工作目标

(一)动态调整“一单两库一细则”。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为依托,比照权责清单调整、市场主体变化和执法人员变动等情况,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和随机抽查细则。各部门制定抽查计划时,要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二)以部门联合抽查为重点,实现联合监管综合效应。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举措。各部门在做好内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针对两个以上部门对同一监管对象实施不同行政检查且可以同时开展的,原则上应实行跨部门联合检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各地各单位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各单位通过协同监管平台统一工作流程,确保部门联合抽查规范有序开展。要进一步整合、规范检查事项,不断扩大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的覆盖面、占比率。

(三)以提高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 分类随机抽查机制。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河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协同监管平台)已经实现对全省企业自动分类,该结果为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仅作为配置监管资源,实施差异化监管的内部参考依据,不作为对企业的信用评价,不向社会公开。各部门在协同监管平台执行双随机抽查时可直接运用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也可结合本部门的专业领域分级分类,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

(四)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规范要求,加大业务培训和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检查能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检查方式明确为现场检查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细化实施方案,加强事前沟通协商,组织参与部门联合检查,防止应联合未联合、应实地检查未实地检查,有效落实“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要求。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快编制“一业同查”抽查事项清单。行业主管部门或法律法规规定的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行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一业同查”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的意义,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权责事项调整情况,结合《河南省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第一批)》(豫政办〔2023〕54号)、《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豫双随机办〔2023〕4号及《南阳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宛双随机办〔2023〕4号内容,牵头组织相关配合监管部门,科学规范梳理本主管行业领域的“一业同查”抽查事项清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形成《南阳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予以发布。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要明确行业类别、牵头部门、协同部门、抽查事项、抽查依据、检查对象及检查层级等,若有动态调整更新,应及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时间要求:2024年5月15日前)

(二)统筹制定“一业同查”年度抽查计划。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权责事项调整情况,结合《南阳高新区市场监管领域“一业同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科学规范制订各行业领域的“一业同查”年度抽查计划。抽查计划要实现与企业信用监管通用风险分级分类、本行业专业风险分类的全面融合,根据抽查对象风险分类结果设置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按要求汇总并公示我区年度抽查计划。抽查计划应包括任务名称、抽查领域、抽查事项、联查部门、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比例、时间安排等内容。抽查计划由行业主管部门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相关网站、平台向社会公示。各行业主管部门确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应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准,并于每年11月10日前完成计划调整。时间要求:2024年5月31日前)

(三)分行业领域建立“一业同查”检查对象库、执法人员库。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以下简称“协同监管平台”),整合调整现有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等信息一是按照行业领域建立覆盖本辖区分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一业同查”联合检查对象名录库;二是建立覆盖本辖区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一业同查”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执法人员按照执法资格、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并实行动态调整。时间要求:2024年6月30日前)

(四)规范实施“一业同查”联合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一业同查”联合检查综合协调机制,加强衔接配合,积极会商配合单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等。在联合检查任务创建时,要结合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工作实际,实现检查任务线下磋商、协同监管平台线上分配。在组织实施联合检查前,除依法不予公开检查任务外,应采取适当方式将检查任务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在实施检查过程中,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全过程留痕。检查结束后,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检查结果要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检查结果的后续处理要严格按照分类处理的要求,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转交有关执法机构调查处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时间要求:2024年12月1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一业同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对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综合协调、调度督促,突出工作重点,细化落实措施,确保取得实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牵头开展的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协作配合的工作要主动参与配合,进一步明确任务,协同做好“一业同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

(二)着重宣传培训,营造工作氛围。各部门要着重宣传引导和业务培训,强化服务理念,提高监管能力。要及时归纳经验做法,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一业同查”联合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提高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为“一业同查”联合抽查机制高质高效、有力有序运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定期总结交流,促进规范提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客观分析问题不足。区“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全面收集整理各单位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定期开展工作交流和分析评估,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创新举措,促进“一业同查”工作规范提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