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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4 15:11 信息来源:南阳高新区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专项整治

工作的通知

 

分局相关股(室)、各市场监管所: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药监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国卫办监督函〔2021〕273 号)、《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进一步推进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药监综械管〔2021〕61 号)和《南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宛市监函2021〕120 文件精神,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药监局召开的可用于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案件查处报告视频会议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规案件查办力度,提高案件查办效率和质量,分局决定在全区开展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推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整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宏雁

    成  员:李密献  张晓东  李成善  杜晓  王秉文

联络人:王秉文  联系电话:61177758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市场监管三股,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规范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经营行为。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要落实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责任,规范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的购进管理和销售使用行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从合法渠道购进依法取得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医疗器械,真实完整地做好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保证相关信息可追溯。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企业应当切实履行《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各项义务,依法依规经营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医疗器械销售渠道管理,重点加强整形用注射填充物、光治疗美容类设备等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要结合医疗器械“清网”行动,切实规范相关医疗器械的网络销售行为。

各单位要依职责抓好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严惩;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做好行刑衔接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各单位要深刻领会国家药监局、省局和市局有关精神,立足本职、着眼全局、依法履职,充分认识开展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上级有部署、我们有行动,上级提要求、治理有成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医美用械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二)强化联动协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各司其职,主动担当,强化检查稽查协同和执法联动,与卫生健康、网信办、海关、公安等部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利用好行刑衔接机制,健全完善部门联合、打建并举的综合监管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大查办力度。认真落实市局《关于转发省局综合处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监管通知的通知》(宛市监函〔2021〕99 号)要求,各所要结合实际,互相竞比医美器械违法违规案件数、罚没金额、停产停业整顿等情况。通过查处曝光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不断净化可用于医疗美容的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医疗美容医疗器械案件查办工作信息及典型案例须于每月 12 日、27 日报送至分局监管三股。

(四)严守纪律规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不得收受礼品礼金。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提前泄露有关案情线索。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自我防护。

                        

   

                          南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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