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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教育系统巩固脱贫政策明白卡

发布时间:2022-02-10 15:03 信息来源:南阳高新区

按照市教育局学生资助要求,自2021年秋期开始,做好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对辖区脱贫户和监测户子女按照原建档立卡学生政策进行资助其他类型的贫困生资助政策不变。

(一)、学前教育  

1、具有学籍的脱贫户(建档立卡学生)和监测对象户,保教费:600元/年,生活补助费:400元/年。 2、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残疾享受资助,家长残疾不享受),保教费600元/年,生活补助费:400元/年。(豫教基二〔2017〕142号-2019年秋期执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3、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城乡低保、农村特困、孤儿等困难生困难残疾人子女,生活补助费:400元/年,没有保教费。

(二)、义务教育阶段 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基础上,补助营养餐补、住宿费补助。

1、营养餐800元/年。资助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脱贫户(建档立卡学生)和监测对象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残疾享受资助,家长残疾不享受)(豫教基二〔2017〕142号-2019年秋期执行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住宿生生活补贴:小学 1000元/年, 初中生1250元/ 年。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住宿学生、城乡低保住宿学生、农村特困住宿学生、残疾生住宿学生、孤儿学生住宿生、困难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非寄宿生补贴:小学500元/年,初中625元/年。资助对象:建档立卡非住宿学生、城乡低保非住宿学生、农村特困非住宿学生,残疾非住宿学生,孤儿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非住宿生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9年秋开始执行)

(三)、高中阶段  免学费920元/期、免住宿费80元/期 并按照2000元/年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脱贫户(建档立卡学生)和监测对象户等四类生(脱贫户(建档立卡学生)和监测对象户、农村低保住、农村特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中等职业学校,全部免学费,一二年级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

(五)、普通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学费、住宿费实际金额总和确定,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

备注:资助学生必须和困难家庭户主是一个户口簿,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生必须是学生本人,享受保教费、营养餐资助。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子女(家长残疾)享受寄宿补和非寄宿补贴(家庭不困难的残疾人子女不在资助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措施: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均衡性的特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教育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高新区教体中心

监督电话:62378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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