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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成立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专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11:40 信息来源:南阳高新区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成立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专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一园两办”、区各有关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了全面落实《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专项处置实施办法》(宛政20194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专项处置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经工、管委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高新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专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机构设置、工作任务范围、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及工作流程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魏新超  高新区副县处级干部

成员:李永进  张进光      魏自林  潘勇  翟中铁  张学善  丰庆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改综合办,丰庆军兼任办公室主任,叶豪、郝洪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代表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专项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2.建设、财政、监察、土地、规划、城管、房管、公安、税务等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专项处置工作。

3.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1)做好《南阳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专项处置实施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动员企业和住户配合《办法》的贯彻落实。

2)建立项目台账。

3)制定实施方案。

4)负责会议组织、会议记录,文书档案管理。

5)负责处置过程中的综合协调,文件信息的上传下达、档案资料的整理建档。

三、责任落实

高新区纪检监察机关全程介入经济适用住房专项处置工作,监督处理处置过程中的违法违纪问题。


南阳高新区管委会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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