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阳市高新区安监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高新区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阳市高新区安监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概况
一、南阳高新区安监局主要职责
(一)南阳高新区安监局是正科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单位主要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安全生产规划,下达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有关设施设备的检测、检验;负责对伤亡事故、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安全危害的防治、安全生产经费的提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隐患的整改;负责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和验收。
(二)南阳高新区安监局决算单位构成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部门决算包括厅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件
第三部分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收入总计26.38万元,支出总计26.3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支出增加1.81万元,基本与2015年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本年收入合计2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4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 占 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本年支出合计2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0.6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 万元, 占 0 %;经营支出 0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6.38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5万元,支出总计增加7.75万元,收入增长10.47%,支出增长41.6%。主要原因:2016年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增加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65万元,占 100 %。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决算为20.6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2.43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8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43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 0 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3万元,比 2015年减3.5%,基本与2015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南阳高新区安监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 12 月 31 日,南阳高新区安监局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南阳高新区安监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南阳高新区安监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南阳高新区安监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南阳高新区安监局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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