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公开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概况
一、高新区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
南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是正科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现有在职工作人员9人。
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行政监察决定,监督检查工管委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命令、决策及管委会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负责调查处理全区各工作部门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投资者(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负责党风廉政宣教工作,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开展本区域内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向管委会汇报;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予的审计事项,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审核;承办区工管委及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决算单位构成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收入总计442.4万元,支出总计442.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长314%,支出总计增长31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本年收入合计42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7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本年支出合计32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5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22.72万元,支出总决算326.58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16.78万元,增长299%,支出总计增加239.42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6.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6.58万元,占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决算为326.5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7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决算为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 0 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9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5万元,比2015年增加320%,主要原因检监察室的部门经费支出,购置办公设备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府采购支出总额112.08万元,购货物支出112.08,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共有车辆0辆。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概况
一、高新区纪检监察室主要职责
南阳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是正科级行政单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现有在职工作人员9人。
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上级行政监察决定,监督检查工管委各部门及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命令、决策及管委会各项决策的落实情况;负责调查处理全区各工作部门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行为,受理上述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单位或个人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投资者(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负责党风廉政宣教工作,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办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开展本区域内审计工作,并将审计结果向管委会汇报;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予的审计事项,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审核;承办区工管委及市纪委、监察局、审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决算单位构成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收入总计442.4万元,支出总计442.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长314%,支出总计增长314%。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本年收入合计422.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72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本年支出合计32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58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22.72万元,支出总决算326.58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16.78万元,增长299%,支出总计增加239.42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6.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6.58万元,占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决算为326.5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7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 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决算为0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 0 批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9万元,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25万元,比2015年增加320%,主要原因检监察室的部门经费支出,购置办公设备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高新区纪检监察室2016府采购支出总额112.08万元,购货物支出112.08,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南阳市高新区纪检监察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南阳市高新区纪检监察室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南阳市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南阳市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请下载附件: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纪检监察室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