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南阳市高新区组织人社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概况
一、高新区组织人社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选拔、引进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青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高新区组织人社局决算单位构成
1、高新区组织人社局;
2、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3、高新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4、高新区共青团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收入总计905.73 万元,支出总计 871.7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6.73 万元,增长89.1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本年收入合计905.7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05.73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本年支出合计871.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71.73万元,收支占96.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05.73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6.73 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1.73 万元,支出决算为871.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7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2.0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9.6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压缩三公经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购置 0 辆车;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0批次、0人次。
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下降73.9 %,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高新区组织人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20110)行政运行事务(2011001):是指高新区组织人社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高新区组织人社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目 录
第一部分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概况
一、高新区组织人社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高层次人才规划、培养、选拔、引进和服务等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共青团、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二、高新区组织人社局决算单位构成
1、高新区组织人社局;
2、高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3、高新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4、高新区共青团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收入总计905.73 万元,支出总计 871.7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6.73 万元,增长89.1 %。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本年收入合计905.7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05.73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本年支出合计871.7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71.73万元,收支占96.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05.73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6.73 万元,增长89.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1.73 万元,支出决算为871.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7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2.0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9.67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 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压缩三公经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购置 0 辆车;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0批次、0人次。
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下降73.9 %,主要原因: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6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高新区组织人社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高新区组织人社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20110)行政运行事务(2011001):是指高新区组织人社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高新区组织人社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高新区组织人社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