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阳市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阳市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阳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南阳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发展、建设、管理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发展的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和管理工作,合理利用城市公共土地资源,服务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管理市场物业,搞好设施维护,改造及市场管理,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市场经营者违法违章问题进行查处等。
二、南阳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南阳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南阳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收入总计205.5万元,相较于2015年增加3.4%,支出总计205.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7万元,增长3.4%。基本与2015年的收入支出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5.5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7万元,增长3.4%。基本与2015年的收入支出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5.5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建设了接待费用,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0.4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缩减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 23 批次、161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万元,比 2015年增长14.5%,与2015年基本保持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阳市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南阳市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阳市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阳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概况
一、南阳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场发展、建设、管理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方针,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发展的规划办法和措施,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建设和管理工作,合理利用城市公共土地资源,服务市场交易,促进市场繁荣,管理市场物业,搞好设施维护,改造及市场管理,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对市场经营者违法违章问题进行查处等。
二、南阳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单位构成
南阳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南阳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收入总计205.5万元,相较于2015年增加3.4%,支出总计205.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77万元,增长3.4%。基本与2015年的收入支出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万元,占100%;无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5.5万元。与 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7万元,增长3.4%。基本与2015年的收入支出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0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5.5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8.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建设了接待费用,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0.4万元,下降27.4%,主要原因:缩减支出。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 23 批次、161 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7万元,比 2015年增长14.5%,与2015年基本保持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市场发展服务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高新区市场发展服务中心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