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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局

发布时间:2017-09-19 16:34 信息来源:南阳高新区
2016年度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概况
 
一、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民政、南水北调、水库移民、残疾人、秸秆禁烧、人民武装、民族宗教、旅游、防汛抗旱、农、林、水、畜等工作,并按上级要求提出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一园两办”进行落实。联系市民政局、南水北调办、移民局、市残联、军分区、民宗委、市旅游局、市委农办、市减负办、市农业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畜牧局等单位。
二、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决算单位构成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年收入总计  875.89 万元,支出总计  875.89 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04.33  万元,增长30.4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本年收入合计 875.89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75.89 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本年支出合计875.89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75.89  万元,占 100 %;项目支出 0 万元, 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 875.89 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04.33  万元,增30.4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5.89  万元,支出决算为 875.8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支出决算为64.89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7.4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支出决算为 510 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58.2%。
(三)农林水支出213(类)支出决算为 3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34.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75.8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7.94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7.95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 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  1.26万元,支出决算为 1.26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1.74  万元,下降 60 %,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6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购置 0 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6 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小于2015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三公。
决算数比 2015 减少0.04万元,下降0.75  %,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 0.1 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 %,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 4 批次、  9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万元,比 2015年增减  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2016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0辆。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南阳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共组织对 0 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201)行政运行事务(款2010301):是指社会事业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社会事业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社会事业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社会事业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社会事业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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